重庆: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
(苏晓/文)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重点就激发消费活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攻关产业链重点环节、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优化外贸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9个方面推出30条政策举措。
在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通知明确,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房源筹集、装修、运营等实施补贴。培育专业化租赁企业,支持托管经营个人闲置住房、升级更新老旧设施。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工具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因地制宜盘活经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推动化解项目风险。
同时,加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对于企业有开发能力的已供房地产用地,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经营盘活。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分宗开发,适当放宽土地价款缴纳时间。支持企业根据项目合理开发周期重新与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约定开竣工日期,涉及修改详细规划的,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按规划调整申请获批的时段顺延。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或无意愿开发的已供房地产用地,鼓励企业通过出租、转让和合作开发的方式,积极引入新开发主体。充分运用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推动预告登记转让,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促进市场化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