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最新发布!533家陶企进入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名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确定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总量3572家。
其中,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共计533家企业在列。
广东有171家、江西18家、山东4家、福建11家、广西30家、四川57家、重庆9家、河北29家、辽宁25家、江苏12家、浙江12家、安徽4家、河南60家、湖北39家、湖南11家、云南16家、陕西7家、上海3家,内蒙古2家,甘肃6家、北京、天津和宁夏各1家,新疆和新疆兵团4家。
2022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根据此前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节选):
一、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
(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对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水泥(有熟料生产线)、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等行业企业开展全面节能监察。
(二)2021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1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开展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开展全面节能监察,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结合近年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情况,梳理建立本地区重点数据中心能效工作台账。
(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用户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二、持续做好日常工业节能监察
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2022年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未覆盖行业企业执行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用能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应及时公布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来源:陶城报